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-麻将胡了2模拟器

发布日期:2015-11-11 12:09 浏览次数:
一、办理流程
(1)申请单位准备材料,同时在“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()进行网上申报,并通过所在县(市、区)环境保护局预审、当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。
(2)设区的市环境保护局经过核实活动种类、范围、数量,并现场检查各项辐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后,在《〈辐射安全许可证〉申请条件核查表》上出具具体初审意见,报省环境保护厅。
(3)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形式审查。形式审查合格的,办理受理手续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,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正相关材料。
(4)省环境保护厅在接到合格申请材料后(部分单位需要组织现场审查,现场审查不包括在审批时间内)组织进行审查。根据县(市、区)环境保护局预审、市环境保护局初审、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,做出许可决定。符合条件的,颁发许可证,并予以公告。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。
二、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
(1)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(仅限重新申请许可证)
(2)书面申请
(3)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复印件
(4)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条件现场核查表》
(5)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》
(6)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明细表
(7)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(8)辐射安全工作责任书
(9)成立管理机构或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文件
(10)管理机构领导或指定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
(11)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
(12)辐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
(13)辐射事故应急预案
(14)监测仪器的证明材料(发票复印件)
(15)建设单位及射线装置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、贮存场所平面位置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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